中共泰顺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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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0日至7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1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统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从思想根源上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让巡察整改成为统计局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有利契机。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整改工作。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归纳,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落实,倒排工期,保质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对各责任科室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协同推进。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评议内容,以严格的督导检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为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截至目前,县委巡察组反馈的12个问题,制定38条整改措施,已整改12个问题(38条整改措施),整改完成率100%。在巡察整改中,提醒谈话10人次,清退款项1525元。建章立制5项,其中制定制度4项,修订完善制度1项。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重视,组织研讨不全面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理论武装。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学习档案,落实学习任务,及时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形成主要领导领学、分管督学、干部研学的浓厚氛围,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精神等内容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并就如何做好统计工作作部署落实。 二、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不扎实,指导实践工作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数据质量。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修订统计法开展专题学习,要求牢固树立政绩观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切实增强统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印发数据质量管控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大数据核查力度,全年开展数据质量核查185家以上,占全部调查对象25%以上;开展统计执法检查45家,立案2家。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工作要求未落实落细”问题的整改情况 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等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纳入第一议题,定期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及时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做好舆情分析,把牢意识形态阵地。 四、关于“推动主管领域工作有短板,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守统计入库关。印发2024年《投资领域入库指南》三折页,对5000万及以上项目实行县局工作人员实地现场核实确认制度,严格把牢项目入库纳统审批关口,2024年共现场核实26个5000万以上项目。 五、关于“基础统计工作重视不足,基层统计力量较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夯实统计基础。梳理乡镇统计工作任务清单,制定基层基础规范提升行动计划;加强基层统计干部队伍建设,指导乡镇做好所属统计人员管理工作,于2024年实现90%左右乡镇配备一名以上干部从事统计工作。 六、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统计数据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改进工作作风。对历年旅游相关数据开展全面排查,对2020年至2022年统计年鉴和2019年至2021年统计公报进行修正并上传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制定数据发布管理制度,规范部门统计数据共享和发布流程,规范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数据,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深化数据发布内容解读工作。 七、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财经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对《泰顺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泰顺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进行学习,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切实提高岗位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对2019年以来差旅费开展回头看,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追缴不规范报销资金。 八、针对“政府采购内控机制未健全,购买服务流程待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制度学习。组织学习《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物资和服务规范采购工作。 (二)规范采购流程。成立政府职能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对由第三方开展的服务事项进行评审和验收,按照要求抽取部分进行质量验收,经评审和验收,根据完成的工作量,结合合同签订的标准,要求第三方出具结算清单,根据清单进行支付金额。 九、针对“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制度落实。组织学习《浙江省招投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文件制度,加强工程项目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资金拨付审核把关程序,合法合规落实各种合同履约款项,对2019年以来的工程项目开展全面排查,规范工程项目实施工作。 十、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理论武装。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相关文件学习,传达习近平机关党建重要论述,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制定重点工作责任和党建工作要点,将党建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清单,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 (二)发挥表率作用。推进党建品牌及党员示范岗创建,结合统计工作和经济形势开展调查研究,发挥统计咨政服务作用。 十一、针对“干部日常监督不严格,落实报告(备)制度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干部管理。加强干部日常管理,落实因私出国(境)从严审批,实行闭环管理。 十二、针对“压实两个责任有差距,风险防控措施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压实风险点防控管理责任。对统计工作风险点开展回头看,梳理53条负面清单,逐一分析研判,制定风险防范措施,梳理完善“三张清单”梳理权力清单59条,排查风险清单74条,制定防控清单72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关注并采取相应措施。 下一步,县统计局党组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巡察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我县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7-67568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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