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顺县水利局党委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5日至7月1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水利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2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水利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县水利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先后组织召开三次召开党委会和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提高全部党员干部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结合实际,深入剖析查摆,找出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巡察整改任务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二是动真碰硬,从速从快立行立改。按照巡察整改“六见”的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将反馈的问题细化为21条整改任务,提出66条整改措施,形成巡察整改进展“四张清单”,确定整改“路线图”和“时间表”,对反馈的问题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三是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工作成效。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适时开展“回头看”,持续完善整改台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以整改促进学习,以整改提升工作。 县委巡察组反馈的21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0个,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6人,制定完善相关制度4项。 一、关于“谋长远、打基础有短板,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加快谋划重大水利项目。立足泰顺实际,深入研究把握好新形势下水利政策和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向上对接,完成《溪源水库必要性及规模专题论证》编制,并成功纳入《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储备类项目库;完成《泰顺县全域幸福河湖规划(修编)》和《泰顺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并入选省2024年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获得省级专项资金补助6000万元。 (二)科学预判用水统筹保障。根据泰顺县域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农田发展规划和全县实际用水情况,对全县取用水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编制完成《泰顺县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借助党政领导、人民代表发声力量,在市人大代表会上提出适当增加泰顺县全县用水总量的提案,在市政府征集对县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文件中上报增加用水需求建议,通过积极争取,2023年全县用水总量指标提升至0.59亿立方米。 二、关于“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到位,高品质河湖水生态构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扎实开展河湖长制。组织全县各级河湖长50余人开展河湖长专项培训,切实提高各级河湖长履职能力,修订印发《泰顺县镇级河长履职评价办法》,进一步提升河长履职的规范性和实效性;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实现河湖保护由“单打独斗”到“联合作战”的转变,推动河湖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二)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组织召开全县水土保持监管会议,分析水土保持典型案例,交流水土保持监管经验,提升基层水保工作水平和意识;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等行为开展专项督查行动,下发责令整改告知书44次,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完成水土保持治理面积22.8Km2。 (三)完善生态流量监测。完成泰顺县小水电生态流量监测设备安装管理项目,提升生态流量监测的准确性;开通127座电站生态流量实时查询功能,让电站业主实时动态掌握泄放情况,方便快速高效排查问题;落实施工单位和电站业主管护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生态流量监督检查,实行每周线上检查,每月现场督查,累计开展检查42次,发现数据离线、淤积等问题10处,均已限时完成整改。 三、关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到位,民生保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对全县有治理需求的河道进行调查系统规划,编制完成泰顺县水系连通治理工程方案;完成泰顺县莒江溪流域综合治理7km、完成泰顺县沙埕港综合治理工程完工验收,进一步提高河道的防洪能力,保护河道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提升防旱抗旱能力。开展全县应急取水设施调查及维护,全县排查119处应急取水点,设施完好107处,完好率90%;开展城乡供水设施修复约300多处,安装智能水表约1800个,显著改善“跑、冒、滴、漏”情况,提高供水保证率;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共享,常态化开展143处水雨情监测设施和179处可视化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累计修复52处设施设备故障问题,确保水雨情动态可靠查询 (三)推进民生保障项目。全面摸排近三年的水利民生项目开展,专项督查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管理,开展水利工程安全和质量检查活动,监督参建施工、监理和设计等各方的履约行为,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抢进度。 四、关于“机关作风建设不扎实,服务意识和主观能动性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提升涉水审批服务。推出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5+1”服务改革,将3次的方案评审合并到1次,办理时限压缩到原来的6分之一,为企业节省至少一半的审批成本,累计完成涉水审批“一件事”事项4件;加强学习教育,每月组织科室人员水利法律法规,增强服务意识和主观能动性。 (二)规范水利行业执法。制定印发《泰顺县2023年河湖清四乱及水域岸线管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巡查工作机制,通过委托第三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跟踪处置,反馈以来共发现问题,共发现问题6处,全部整改完成;加强珊溪水源地畜禽养殖巡查频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及函告,及时掌握库周乡镇畜禽养殖情况。 (三)落实农饮水监管责任。对泰顺县水务集团开展2023年度泰顺农村饮用水综合调查和绩效评价,实地调查113处农村供水站,统计分析调查数据;多方面向上争取统管资金,缓解县级财政压力,今年向上争取到中央资金100万元、省级资金400万元用于县级统管工作开展,新增40座供水站纳入县级统管;督促县水务集团全面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长效管护机制,成立县级农村供水专管机构,逐步实现县域农村供水专业化管理全覆盖。 五、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够严密,内控管理存在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 (一)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制定印发《泰顺县水利局购买第三方服务内控管理办法(试行)》,成立购买第三方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购买第三方服务行为,提升购买服务的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好数据整理,定期公示。 (二)规范执行财经制度。全面自查自纠,针对记账凭证填制、资金用途填写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对于以前年度无法修改摘要的凭证,汲取经验教训,进一步提升财务规范化水平和会计核算管理水平,对于2023年当年度已支出凭证,严格规范摘要输入,有效防范化解操作风险;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定期核对行车里程和油费,定期核算车辆百公里油耗情况并及时公示;督促水投公司制定印发《泰顺县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差旅费和公务用车及公务交通费用管理补充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司工作人员差旅费和公务用车及公务交通费用管理,建立健全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相关制度,规范管理报销流程 六、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坚决,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全面开展廉政风险自查自纠。由班子成员带头,全局9个科室,44名干部开展廉政风险自查,排查风险清单108条,制定防控清单130条,确定防控重点3项。 (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局党委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定期召开党建专题工作会议,及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要求,听取党员思想状态汇报,扎实有序推进机关党建工作。 (三)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局党委书记、局长苏式江召集班子成员谈心谈话,部署民主生活会相关事项,要求认真严肃开展个人剖析写好发言材料,并在会前逐一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审阅把关。 七、关于“制度执行有偏差,队伍管理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制定《泰顺县水利局考勤与请销假管理制度补充规定》,落实好汛期值班人员的值班休假,汛期结束后,对调休实行OA审批制度,汛期值班人员申请调休天数一次不得超过2周,调休期间实行外勤打卡,因私出县的需提交OA申请,报主要领导审批通过,坚决消除干部脱管、失管隐患。 (二)全面排查证照持有情况。组织人员对全局干部职工证照持有情况、出入境管理大队登记备案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排查,截至目前,全局所有干部均在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登记备案、证照全部实现集中管理;组织全体干部专题学习《泰顺县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动态管理。 下一步,县水利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组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水利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7-67567386;电子邮箱715704201@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