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5-22 来源:泰顺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字号:[ ]

根据泰顺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5日至7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以下简称县资规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8月28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资规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县资规局党委高度重视巡查组反馈意见,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抓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研究部署工作。2023年9月6日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形成《县资规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四张清单”》,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和责任科室。二是细化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方案。研究制定《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班子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问题逐条细化并落实。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县资规局党委紧盯整改任务落实,办公室负责实时汇报整改进度,党委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分管领导、责任科室狠抓整改工作。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根据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31个问题,已整改30个问题,整改完成率96.77%,累计问责23人次,建章立制8项,其中制定制度6项,修订完善制度2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精神不全面不系统,指导具体实践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理论学习贯彻,提升规划统筹把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开展思想专题学习,并做到参会有发言,发言有贯彻。制定《泰顺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积极指导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控,完善全域风貌管控。

二、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学习研讨不到位,防灾减灾工作有疏漏”问题的整改情况

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风险管控。通过周一夜学、资规讲堂等形式开展耕地保护、地灾防治等重点领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的要求;完成县域内新增风险隐患点排查及整治;完成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要求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

三、关于“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责任清单差距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防护网络安全,管控网络舆情。印发《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和《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局机关和基层所网络安全建设,增强相关领域舆情风险管控;召开网络舆情专项培训会议,提升全局干部网络舆情意识;召开专题党委会,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主动把控资规领域网络舆情。

四、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任务要求不重视,推进国家自然资源督查整改工作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导方案》,制发整改进度通报,倒逼各乡镇加快落实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工作。截至2024年2月,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图斑全部整改完成。

五、关于“耕地保护领域风险防控不重视,耕地复垦不敢动真碰硬”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机制保障,推动问题整改。完善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察机制,各基层严格落实巡查工作制度,积极履行监督责任,确保违占整改有效落实。同时有效开展联合执法,涉及移送事项做到应移尽移。截至2024年2月,省级下发“零新增”图斑皆已整改到位。

六、关于“聚焦主责主业抓落实不到位,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速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制发《关于全县土地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6期,明确时间节点,倒逼工作进度,推动土地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实现三年来首次水田指标转正。

(二)加速推进永农连片整治工作。按照市级要求,积极指导各乡镇开展永农连片整治,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推进,超额完成市级下达2023年永农连片整治任务指标。

七、关于“工作作风漂浮,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推进政策法规宣传。制定《政策法规宣传计划表》,并根据计划表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活动;采用“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通过法律志愿者下乡、发送宣传单页、政策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保护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面向全局执法干部开展专项法治讲座,提升全局干部执法用法水平;利用田长制、林长制等机制,联合乡镇和村委会开展普法宣传。

(二)深入谋划重点工作选址。分解下达各乡镇2023年泰顺县第一批和第二批补充林地任务,并在一季度经济社会形势分析会上部署补充林地工作;将部分园地、草地按照国土三调变更流程纳入日常变更为林地,完成林地指标解冻;召开泰顺县2023年度总林长会议,对全县林业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开展全县林地详细摸排工作;加强涉林项目选址、审批等工作指导,确保林业工作顺利推进。

八、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有偏差,“最多跑一次改革”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纵深推进机构改革融合。完成林业、国土资源、规划窗口合并工作并正式运行,规范办事流程制度,审批事项一窗受理;组织开展各类专业事项办事指南实操培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接办件能力;邀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泰检查指导我局“一窗通办”工作,有力推动窗口管理再上新水平。

(二)统一农民建房审批标准。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民私人建房审批流程的通知》,确保农民私人建房审批有章可循、合法合规。

(三)优化审批事项受理办结。根据政务服务科现有规章制度,制定《政务服务科工作办事制度》,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确保工作按制度执行;开展业务培训,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受理能力,同时在龟湖镇召开窗口业务人员培训会议,确保乡镇能及时处理审批件。

九、关于“法治意识淡薄,依法行政有缺陷”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把法律条款适用关。对局机关和各基层所现用文书法律条款适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将高频事项所涉及的违则、罚则条款依据重新修订《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及裁量基准清单》。

(二)严把行政执法审查关。及时总结分析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行政败诉风险和执法漏洞的案件进行重新审查整改;下发通知提醒各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形成初审、复审、三审联合案件审查模式,确保案件办理流程合法合规。

(三)严把违法行为监管关。完善动态巡查机制,各基层所要加强巡查,落实监管责任;加大项目批后监管,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执法整合合力和田长制作用,提高执法巡查处置的覆盖面和时效性,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发生。

十、关于“风险防控不重视,信访化解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政治意识,厚植为民情怀。严格落实《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工作暂行办法》,加强与县委政法委、法院、司法、执法等部门对接配合,规范落实信访工作要求;加大领导包案化解力度,顺利解决部分积案。

十一、关于“执法监督措施不严,违占耕地行为难遏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强化部门监管合力。与检察院、乌管局、公安局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减少违法占耕现象;完善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机制,通过实行清单式管理、每周通报、分类逐宗督导等举措,推动监督“关口前移、触角延伸”。巡察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6次,向执法部门移交有关违法线索19条,有效遏制违占耕地行为发生。2021至2022年耕地保护督查整改项目和2022至2023年卫片及变更调查违法占用耕地项目已全部完成。

十二、关于“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干部考勤管理。修订完善《干部考勤管理办法》,加强干部考勤管理,严格执行干部出差审批。局机关于2023年10转换为浙政钉考勤打卡,并排查确认全局干部考勤打卡电话号码,规范考勤打卡,确保打卡合规。

(二)政府采购管理。印发《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学习,确保采购工作合规合法。

(三)公务用车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做好2018年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工作的通知》(泰财采〔2018〕527号)、《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工作的通知》(泰财采〔2023〕1号)等文件,规范公车使用。

(四)资产处置管理。印发《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确保资产管理合规,资产处置及时。

十三、关于“落实工程建设监管制度有缺失,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完善《绿化和林业发展科工作规程》,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二)依规履职合规验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完善《绿化和林业发展科工作规程》,要求科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执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竣工验收工作。

(三)把关工程审价结算。根据《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暂行办法》,完善《绿化和林业发展科工作规程》,做到工程价款结算程序合规合法;重新核定2022年国土绿化山地造林项目结算面积和价格,确保准确无误。

十四、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结合《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对照《泰顺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泰顺县党委(党组)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制度实施办法》等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补全未学部分;丰富学习形式,结合实际开展讨论,班子成员按计划完成专题党课1次和下乡调研1次,切实将党的方针政策与有关精神传达到基层,向群众延伸。

十五、关于“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印发《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巡察以来,已完成提醒谈话50人次。

(二)从严处置苗头性问题。组织因不文明行为被通报的干部参加交通文明岗;将不文明行为列入《机关个人年终考核细则》,明确经“平安泰顺”领导小组和文明办不文明行为通报的人员扣一定年度绩效奖,同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事宜。

十六、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反弹”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印发《关于重申和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并公示,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2023年9月-11月,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效率专项督管,进一步夯实作风建设基底。

下一步,县资规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抓手,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7-67639016;电子邮箱242463191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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