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影响和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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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持续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现将3起影响和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泰顺县雪溪乡武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蔡家意违规承包本村工程问题。2017年7月至2019年12月,时任雪溪乡武岭村村委会主任蔡家意和时任村党支部委员章某某等人,通过挂靠浙江某建设公司的方式,先后违规承包本村异地搬迁项目市政附属配套等五个工程,工程总价共计1268889.85元。2017年8月至2020年7月,蔡家意共收到工程款662098元。2022年8月,蔡家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泰顺县泗溪镇华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翁兆违规承揽工程问题。2016年至2019年期间,翁兆伙同他人违规承揽华垟村文化礼堂建设工程和装修工程,工程总价共计1865500元。同时,翁兆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0月,翁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泰顺县交通运输局交通综合执法队执法一队副队长郭展义违规与他人合伙投资经营问题。2013年1月至2020年10月,郭展义担任泰顺县公路管理段宏图公路养护公司副经理、泰顺县公路养护与应急保障中心副主任、泰顺县交通综合执法队执法一队副队长期间,违反规定与他人合伙投资经营砂石生意,并从中获利65000元。2022年12月,郭展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中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反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扰乱市场秩序,破坏我县营商环境。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守牢底线,做到“亲”而有界、“清”而有为。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干部的教育管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找准破坏营商环境的具体表现形式,严肃查处官商不分、为官不为、吃拿卡要等作风问题,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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