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知识你问我答③
时间:2023-02-21 来源:泰顺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字号:[ ]

一、问:党员干部可以注册公司吗?

答:不可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二、问:中共党员可以去寺庙烧香拜佛吗?

答:不可以。烧香拜佛不同于一般民俗、习俗活动。如果抱有祈求神灵保佑升官、发财、消灾、避难等目的,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参加迷信活动,作为中共党员,去寺庙参观游览可以,但是不可以组织或参加任何迷信活动,更不能有任何宗教信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第六十二条规定,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三、问: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未能拒收的礼金如何处置?

答:至收受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额交入廉政账户。

户名:泰顺县纪委廉政581;

账号:1203287009200021908工商银行泰顺县支行;

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一)婚事

1.宴请桌数有什么要求?

答:婚事宴请控制在20桌、200人以内,正餐1餐次(可视情安排便餐1餐,控制在10桌,100 人以内);嫁娶双方合办的,宴请控制在40桌、400人以内。

2.宴请餐标有什么要求?

答:婚宴宴请标准县城不超过2000元/桌,乡(镇)村不超过1500元/ 桌。

3.随礼金额有什么要求?

答:提倡不随礼。非亲人员收送随礼金额不超过300 元;不采取回包形式。

4.婚车数量有什么要求?

答:婚车在6辆以内。

(二)丧事

1.停柩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丧事集中办理区域内死亡人员的遗体必须24小时内移送至县殡仪馆集中办丧;非建成区控制在3 天以内,特殊情形的不超过5天。

2.宴请桌数、宴请餐标有什么要求?

答:提倡不宴请,如举办宴请,宴请控制在20桌、200人以内,宴请标准不得超过婚宴宴请标准(县城不超过2000元/桌,乡镇村不超过1500元/ 桌)。

3.随礼金额有什么要求?

答:提倡不随礼,非亲人员收送随礼金额不超过50 元。

4.花圈数量、送葬车辆、乐队人数有什么要求?

答:花圈(花篮)数量在10个以内,送葬车辆不超过10辆,乐队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宗教葬礼需按相关部门的办法管理。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