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起党员干部违规借贷谋利、参股经营典型案例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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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党员干部违规借贷谋利、参股经营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常德市鼎城区政府副处级干部蒋宏武违规借贷谋利问题。 2010年至2016年,蒋宏武在担任西洞庭管理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期间,多次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黄某某、丁某某、王某某出借资金,共获取利息29.9万元。蒋宏武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2年4月,蒋宏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汉寿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邓友佬、辰阳派出所教导员李益违规借贷谋利问题。 2015年至2020年,邓友佬、李益违规给承建汉寿县公安局业务用房项目方周某借贷,分别获取利息45.84万元、28.8万元。2022年5月,邓友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2年4月,李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临澧县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黎中涛违规借贷谋利问题。 2010年至2021年,黎中涛身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主持临澧县粮食储备库全面工作期间,违规给业务管理范围内服务对象借钱收息,共获取利息20.7万元,黎中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0月,黎中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四、桃源县政府原副调研员罗世平违规参股经营问题。 2005年,桃源县交通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站向社会公开拍卖转让时,时任桃源县交通局局长罗世平以其子名义与他人共同出资竞买该检验站。2005年10月至2020年7月,罗世平以其子名义入股该检验站期间,共获取分红款1029.36万元。罗世平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2年3月,罗世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五、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四级调研员肖全龙违规参股经营问题。 2006年至2010年,肖全龙分别以他人名义违规入股湖南方正彩印有限公司、常德市大家庭酒业有限公司,从中获利19万元。肖全龙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2年4月,肖全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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