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纪委监委机关关于提级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11-27 来源:泰顺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字号:[ ]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安排和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7日至9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泰顺县纪委监委机关进行了提级巡察。2023年1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泰顺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泰顺县纪委监委机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践行同题共答,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扎扎实实的巡察整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分别召开反馈意见责任分解部署会和阶段性推进部署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任务、时间和责任“四张清单”,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建立到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提级巡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三组”,统筹抓好整改落实。针对市委提级巡察反馈的3大类13个方面31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了38个问题112条整改措施,明确了9个牵头科室、23个责任单位,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制定整改行事历清单,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巡察成果转化应用,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整改一项巩固一项,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深化长效治理,以巡察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助推铁军打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优化政治生态,打造清廉建设高地。建立严格责任追究机制,对无故推卸责任,不落实或消极应付巡察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从严追责问责,确保问题彻底整改、标本兼治。

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31个(细化38个),制定整改措施112条,已整改完成措施112条,整改率100%。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移交的10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10件,办结率为100%;对巡察移交的3件问题线索,正在调查核实中。在巡察整改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21件,了结21件,给予党纪处分10人(党内警告4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开除党籍4人);政务处分7人(警告1人,记过1人,记大过1人,开除4人);组织处理1人(调离岗位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17人;提醒谈话3人;追缴违规资金2304270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755493元。建章立制55项,其中制定制度49项,修订完善制度6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制定《中共泰顺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常委会会前均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重要议题提请县委常委会学习贯彻。建立台账管理模式,建立中央省市委、纪委重要会议、文件清单管理机制和《泰顺县纪委监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学习提醒单》,中央省市委、纪委重要会议、文件实行清单化管理,今年以来,共学习重要会议、文件精神18个。

(二)提升南浦溪库村廉洁文化基地效用。制定《泰顺县库村廉洁文化基地设计方案》,推动扩充展馆、充实内容、数字赋能和完善设施,形成“3821”暨三馆八景两片一课的游线路,累计接待中小学生研学、家庭亲子活动等近万人次。认真贯彻中纪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挖掘县内深厚人文历史底蕴,建成罗阳镇曾镛清风馆、县交通运输局清廉之路主题馆等廉政教育阵地。印发《中共泰顺县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泰委发〔2022〕29号),形成纪检监察机关、宣传、文联、党史研究室等部门联动机制,明确将《山城廉播》五大专栏打造成宣教品牌、打造一支年轻干部组成的“清风宣讲团”、打造一批清廉文化阵地,形成“廉洁文化百里示范带”,进一步营造崇廉尚洁氛围。

二、关于“协助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四责协同”机制。根据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检查情况,对乡镇部门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进行分类梳理,通过整改建议函方式向各单位进行反馈,督促落实整改。制定《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泰委办发〔2023〕8号),推动各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2023年度分领域主体责任质询会、派驻机构“两听取两会商”活动方案,四项监督“廉管家”在7家单位、19个乡镇全面运行,加强对乡镇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动态监督。

(二)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制定《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跟踪机制》(泰纪办〔2023〕18号),强化纪检监察建议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聚焦权力运行核心,印发《关于更新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三张清单”的通知》(泰纪〔2023〕23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一轮权力、风险、防控“三张清单”专项排查。在清廉泰顺微信公众号发布“您点题,我监督”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公告,选定10个治理项目。加大“监督一点通”推广使用力度,平台覆盖率达到100%。印发《关于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通知》(泰纪〔2023〕37号),持续深化五大专栏和纪法微课堂,加强常态化警示教育。

(三)强化典型震慑作用。建立典型案例库和每月、重要节点前常态化通报机制,定期选取中央省市纪委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本县查处的案例,通过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进行通报。制定《泰顺县纪委监委类案分析制度》(泰纪办〔2023〕20号),筛选党员干部酒驾违法相关案例100个,部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四)建立重点领域长效监督机制。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廉政风险排查的通知》(泰纪〔2023〕9号),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19个,落实防控措施28条,推动工程发包环节全面规范。印发《关于开展全县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泰纪〔2023〕34号),开展专项治理。出台《泰顺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泰顺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前廉政提醒制度》(泰纪〔2023〕39号),健全工程招投标监管机制,规范招投标领域权力运行。

(五)实现清单明责。制定《加强乡镇纪委对同级监督的“四张任务清单”》参考模板,督促各乡镇纪委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重点聚焦“一把手”监督,印发《关于开展“一函一承诺”任职廉政谈话的通知》(泰纪办〔2023〕14号)。制定完善《2023年乡镇纪委监察办绩效考核办法》(泰纪〔2023〕43号),进一步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提升工作实效。印发《关于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通知》(泰纪〔2023〕37号),建立“会前廉情十分钟”机制,形成浓厚的警示教育氛围。

(六)开展点题监督。组建作风建设效能监督团,制定正风肃纪专题监督清单,开展点题式监督。梳理2021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以“媒体曝光+党内通报”相结合方式通报曝光。建立《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季度分析机制》,精准把握“四风”特点,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实行分级分层预审把关,防止处理宽松软。

(七)建立“清廉单元”档案。建立健全县域机关、村居、学校、医院、企业、交通、站所等8个领域清廉单元档案,推动清廉单元建设走深走实。印发《关于开展清廉单元调研和“五星”单元创评活动的通知》(泰纪〔2023〕30号),推进8个领域清廉单元建设,强化示范引领。按照“全域清廉、全面过硬、全员融合”目标,探索打造清廉乡镇“云平台”,作为展示清廉建设成效的智慧大脑。

三、关于“政治监督实效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自查自纠。印发《关于开展民生领域补助资金发放情况专项排查的通知》(泰纪办〔2023〕8号),各乡镇对民生领域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自查自纠。印发《关于深化“六清行动”监督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26县样板打造的通知》,重点围绕交通建设、教育发展、民宿创建、社会救助、生态搬迁等重点项目或领域开展监督。制定《泰顺县2023年县委县政府大督查工作方案》(泰委办发〔2023〕10号),持续开展全县重大项目建设专项督查、查找“谁在中梗阻”活动。上线共富大搬迁监督应用,累计构建监督模型32个,产生预警3822条,问责处理892人次,推动制度建立10项。

(二)强化立行立改。梳理最多跑一次“回头看”整治发现的部分审批服务窗口“两集中两到位”未彻底授权问题108项,加强督促整改。向社会公布2022年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阶段性成果四期,接受群众监督。印发《中共泰顺县纪委关于调整新增第一届作风建设效能监督员的通知》(泰纪〔2023〕22号),扩大组建2023年度作风建设效能监督团。印发《关于开展“廉节清风”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泰纪〔2023〕16号),建立作风效能监督团、派驻机构联合督查机制。

(三)加大问题线索挖掘深度。通过强化“室组地”联动,对2020年以来全县党员干部向企业、管理服务对象借贷、借款等问题线索开展起底排查。强化“监督一点通”涉企投诉功能,发放宣传手册1万册,畅通举报渠道。印发《关于实施“六督六促”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泰纪〔2023〕38号)、《关于深化“清风护航联百企”活动的通知》(泰纪办〔2023〕15号),调整扩大企业监督哨数量至110家,强化监督查处。

四、关于“配合做好巡察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巡纪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关于修订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协作配合机制》(泰纪〔2023〕45号),完善巡纪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规范巡纪协作配合流程。

(二)健全线索移交衔接机制。印发《关于做好涉及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遗留件清理和移送工作的通知》(泰委反腐办〔2023〕1号),强化线索处置效率。印发《反腐败协调工作信息沟通办法(试行)》《泰顺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规程》(泰纪办发〔2023〕19号),对问题线索全过程闭环管理。

三)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三全”专项行动和十四届县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针对各类问题深查细究,制定“四张清单”,以问题、任务、时间、责任四项内容推进整改工作。

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制定《泰顺县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修订《县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规则》,强化意识形态责任落实。

六、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主体责任分工得到明确。制定《关于2023年度泰顺县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度泰顺县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泰纪办〔2023〕25号),进一步明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印发《关于泰顺县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度的通知》(泰纪办〔2023〕27号),形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报告。

(二)实现动态掌握。开展系统内部廉政风险点权力、风险、防控“三张清单”排查工作。完成干部个人廉政风险年度排查工作,确保干部岗位风险实时动态掌握。

(三)完善谈话方案。制定《2023年度干部谈心谈话、干部家访工作方案》,明确委机关主要负责人每年与委班子成员、派驻机构、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1次以上;委班子领导每年与分管联系科室、派驻机构同志谈心谈话1次以上;派驻机构、科室负责人每年与工作人员谈心谈话1次以上。

七、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类案分析制度。制定《泰顺县纪委监委类案分析制度》(泰纪办〔2023〕20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制定《关于开展全县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泰纪〔2023〕34号),深入排摸扶贫民生、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线索。

(二)提升队伍监督执纪执法能力。举办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业务培训班,加强业务培训。制定《泰顺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规程》(泰纪办发〔2023〕19号),确保线索及时快速处置。

(三)健全信访全流程处置机制。印发《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积案“清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泰纪办〔2023〕12号)《泰顺县纪委县监委重点信访举报挂牌督办工作办法(试行)》(泰纪办〔2023〕13号),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质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泰纪〔2023〕35号),健全全流程管控处置机制。

(四)推动专项清理。印发《关于做好涉及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遗留件清理和移送工作的通知》(泰委反腐办〔2023〕1号),确保线索及时处置、动态清零。

(五)强化数字化应用运用。印发“监督一点通”宣传手册1万册,发动镇村干部通过走村入户、集中活动等方式开展宣传,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片区赴乡镇对“监督一点通”平台指导培训。设立《党风政风监督》通报单,每月进行数字化重点工作数据亮晒,不断压实责任。

八、关于“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完善内控制度。修订《泰顺县纪委监委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全面梳理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收发文、保密等制度,对照严格落实。在每台外网电脑上安装“泰顺终端安全”网络安全防火墙以及推广使用“泰顺县永中office”等正版办公软件。

(二)严明财经纪律。制定《泰顺县纪委监委机关报销、采购、支付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九、关于“形式主义一定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调研实效。制定《泰顺县纪检监察机关调研工作制度》,印发《2023年度泰顺县纪委监委调研活动方案》,建立课题立项办理机制。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调研成果转化运用的通知》,推动8个课题落地见效。

(二)持续深化“两违”整治。制定《干部大监督工作机制信息沟通办法》(泰组〔2022〕66号),建立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联合监督机制,强化干部大监督。制定《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整治的通知》(泰纪(2023)29号),开展全县党员干部参与民间借贷情况自查申报、集中整治。制定《“八严禁四监管”防止领导干部违规借贷和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办法》(泰纪〔2023〕28号),健全监督机制。

(三)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印发《2022年度县纪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暨市委提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一体制定班子和个人整改清单115条,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一体推进整改落实。

十、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议事决策规则。修订《泰顺县纪委监委议事规则》,坚持实行专班工作负责制,实行综合科室重点亮点工作定期会商、系统季度擂台赛等,持续开展“两对接两学习”活动,持续保持紧迫感和节奏感。

(二)完善干部培养机制。印发《关于开展“以赛促学强技能、以考促用铸精兵”主题活动的通知》,制定《泰顺县纪委监委干部积分管理评价办法》(泰纪〔2023〕42号),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形成有效激励机制。印发《泰顺县纪委监委“师傅带徒弟青蓝计划”工作方案》(泰纪〔2023〕22号),推行师徒结对办法,发挥传帮带作用。

(三)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专业人才储备库,从各乡镇、县直部门中筛选有关工程建设、法律、财务、审计等专门人才,有效优化队伍专业结构。

(四)以学促干,推进全员培训。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方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讲课计划。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一周一测”活动,有效提高干部的法律思维和办案能力。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专题研讨,切实破解干部专业不强问题。

十一、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干部监管制度建设。制定《泰顺县纪委监委干部积分管理评价办法》(泰纪〔2023〕42号),对干部违反政治建设、服务群众、廉政建设、工作业绩、创先争优等日常工作表现情况实行积分管理,以全链条培养、全周期管理,从正反指数两方面加强干部培养、教育、管理。

十二、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印发《关于建立泰顺县纪委监委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组的通知》,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与县委组织部交流,进一步规范步骤程序。

十三、关于“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县纪委县纪委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2023年度泰顺县纪检监察机关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明确班子成员工作任务55项,推进履行机关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开展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从政治理论、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对党员干部思想状态和工作面貌进行全面分析。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主题党日活动,营造“领导带头学+支部集中学+党员自主学”的良好氛围,党员之间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机关党委派员全程参会监督并作点评,确保组织生活会高质量。

(三)加强模范机关建设。制定2023年上党课方案,确保上党课主题、频率合乎规范,保质保量完成。创新“党建带群建”载体,培育“一支部一特色”,谋划“清风宣讲进村社”等具有纪检监察特色的品牌活动,唱响廉洁自律“好声音”。

下一步,泰顺县纪委监委机关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销号管理。加强问题整改的动态跟踪,坚持做到认定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整改不到位不销号,整改不完成不收兵。二是强化建章立制。注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在“当下改”的基础上做好“长久立”的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三是推动成果转化。加大巡察成果转化,将巡察整改与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即将开展的主题教育等紧密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7-67579597;电子邮箱:530971067@qq.com


中共泰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泰顺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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