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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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2日至12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3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整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把整改措施、抓紧抓实抓到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照单全收,全面安排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将整改工作具体化、清单化,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整改到位。二是聚力真抓实改,提升整改成效。始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工作落脚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不回避矛盾、不遮掩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认领问题,剖析根源,研究整改措施,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抽调办公室、人事政工科精干力量,成立督查小组,对承担整改任务的责任科室(中心)、中队开展督导检查,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3人,建章立制11项,其中制定制度6项,修订完善制度5项,挽回其他经济损失6348元。 一、关于“助推‘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工作需要加快力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在协调推进部门执法资源共享机制建设上主动沟通。一是出台《泰顺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协调指挥工作机制(试行)》,全面指挥协调各执法部门加强合作,理顺联合执法、案件移交等相关执法程序。二是出台《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移送规定》,实现执法案件过程中的案件许可、验收、证件等相关信息数据共享、全面留痕,完成县乡两级案件移交20件。 (二)加强在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指导服务。一是开展专题执法业务培训,抓好执法业务的研究探讨,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提升新队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二是建立督查机制,由县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季度对各乡镇合署办公、联合执法情况开展督查工作。 二、关于“综合执法主责主业工作水平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公职律师培育。在每年公务员招考中设定岗位定向招录法律相关专业人员,从根源上解决公职律师空缺问题,同时在现有的基础上鼓励支持在职年轻干部参加律师资格证书考试。 (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是修订完善《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细则》规定,并严格按照《细则》对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审核。二是以在局内开展对2019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件自查活动,重点排查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共计排查1200多起案件,未发现问题。 (三)提升综合执法一线干部业务水平。一是定期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抓好执法业务的研究探讨,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提升新队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二是邀请专业律师前往基层中队开展咨询解答法律工作,不断提高执法队员的法律素养和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四)增强部门协调配合效率。一是严格执行《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移送规定》《泰顺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协调指挥工作机制(试行)》及我局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签署的《行政执法事项交接协议》等规定,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等业务主管部开展多次业务对接,明确双方职责边界,确定日常协作机制,建立工作衔接机制。二是建立督查清单,对移交案件进度办理开展监督,并要求相关中队及时将处置结果反馈给业务主管部门,及时依法处置案件,自反馈以来处置案件10件,立案调查中1件,处罚决定9件,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反馈案件9件。 三、关于“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不高”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加强履行制定城市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职责,提效发挥参谋作用。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技术导则》、《温州市生活垃圾转运站改造提升指导意见》督促指导仕阳镇完成改造提升垃圾中转站1处;充分发挥参谋作用,认真开展调查,分别拟定出扩建、迁建2份方案,呈报上级部门研究决策。 (二)加强履行城市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管理和运行维护的法定职责。一是指导水务集团完成优化完善应急管理预案;每月开展备用水源巡查并做好巡查登记;由专人提前将停水通知通过线上泰顺水务公众号方式进行预通知。二是每月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包括检查企业应急方案的制定情况,应急演练的开展情况,应急队伍及应急物资的准备情况,企业日常安全生产落实情况。三是联合罗阳镇每季度开展六小行业整治工作,并加强巡查力度。截至目前已联合罗阳镇开展六小行业整治工作2次,检查商铺30余家,发现26家商户未办理排水许可证,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给相关商户,要求进行立即整改。四是严格落实环卫工人日常考核管理制度,依据所制订的作业服务规范、环境卫生质量标准、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要求进行每周检查和考核,同时根据月考核的办法进行奖优罚劣,确保提高环卫工人道路保洁质量和对环卫工人的作业监管力度。 (三)提升城市管理柔性执法。一是增加监控设备,目前在罗阳城区重要路段、区域设置安装监控设备141个,各乡镇主要城区安装监控110个,总计安装监控251个,进一步实行8分钟预警提醒抓拍。二是完善并推广路面执法提醒预警机制。增加城北路、北大街等重点路段提醒抓拍预警机制,人工抓拍均实行喇叭提醒,先鸣笛劝离后当事人未到场后再实施抓拍。 四、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严格对有关费用报销审核。修订完善《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务差旅审批制度》,加强公务出差报销检查,严格执行公务出差报销管理规定。 (二)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支付。建立《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合同管理制度》,对全局合同款项支出、合同管理等进行了严格规定。同时修订完善《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审批流程、支付进行规定,严格落实科室、分管、财务分管的逐级审批流程。 五、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够到位,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廉租房的使用管理。一是完善入住前房产联审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将入住人员身份信息报送相关部门,对申请廉租房的环卫工人及同住人员进行名下房产审核,确保所有入住人员在罗阳城区名下无房后,才同意审批入住。二是定期排查并审核,按季度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廉租房入住人员排查,核实每户的住户信息,建立季度廉租房人员房产审查表,并报送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六、关于“集中学习不够重视,宣传氛围不够浓厚”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重视领导班子参加集中学习。健全“周一夜学”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表,规定每月开展学习1次,全年度12次以上,加强领导班子对集中学习的重视程度,做到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做好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营造浓厚的集体学习氛围,实现全局党员干部学习规范化。 (二)增强窗口文化宣传,及时更新内容。出台《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基层执法中队“综合督一次”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相关督查机制,确保宣传栏内容营造起浓厚的宣传氛围。 七、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教育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狠抓基层中队建设力度。一是制度建设。在原有的制度基础上,建立中队长“责任一体化”责任制,狠抓中队长责任管理工作,若发现软弱涣散的中队,采取调整中队长、集中教育整顿等方式,做到真整真改真管。二是增补基层力量。将2023年公务员录用考试9名参公人员,集体分配至各执法队伍,充实各执法队伍执法力量。 (二)常态化加强干部反诈警示教育。一是开展防诈骗工作培训会。局内部召开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防诈骗培训会,充分宣传反诈知识,切实提升全体领导班子、党员干部防诈骗意识,有效避免出现被诈骗现象。二是领导带头签订反诈骗承诺书,通过小组谈话形式,对全体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实现全覆盖,自3月3日反馈以来全局未发现被诈骗现象。 (三)提升干部文明执法水平。一是修订并完善《全面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严格贯彻落实文件相关要求,全面提升干部文明执法水平。二是每年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针对性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及执法能力。 (四)严格管理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建立《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对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信息登记、报备等进行了严格规定。 八、关于“选人用人不够严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规范党委会议记录。一是修订并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会记录规范制度》。二是通过周一夜学、理论中心组等学习方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泰顺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准确把握选人用人精神要求,掌握选拔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上半年全局进行人事调整1次,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程序,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流程。 (二)规范干部兼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规范干部兼职行为。同时开展本单位干部兼职情况摸底排查,截至目前未存在干部兼职情况。 九、关于“审计检查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对第三方公司缺乏监管”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第三方公司监管力度。一是对我局2019年与温州驿尘公司签订合同以来所产生的停车费用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问题。二是对原有合同进行完善,针对服务期限、付款方式、停车管理及其他事项进行补充,并要求第三方公司严格履行。三是对于巡察反馈的累计欠缴停车费用问题,通过法院起诉方式分批次对相关欠缴费人员进行追缴,同时将追缴资金按照合同规定的比例上交财政。 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县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7-67618007,邮箱:tszzhxzzf@163.com。 中共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 2023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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