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通报3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22-09-19 来源:泰顺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字号:[ ]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强化警示震慑,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和守法意识,近日,泰顺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3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

1.彭溪镇月湖小学校长施正贵醉驾问题。2020年10月23日,施正贵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酒精检测结果为132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11月30日,因犯罪情节轻微,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6月,施正贵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陶建辉酒驾、交通事故逃逸问题。2021年2月19日,陶建辉(非中共党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闯红灯与他人机动车发生碰撞,且在事故后逃离现场。2021年2月20日,陶建辉主动投案自首,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44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3月,陶建辉被处行政拘留九日,罚款37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1年12月,陶建辉受到记大过处分。

3.西旸镇尾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蔡祥泰酒驾问题。2021年2月7日,蔡祥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2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2月,蔡祥泰被处罚款152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2021年6月,蔡祥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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