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 |||
|
|||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部署要求,报经市委同意,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2年8月17日开始,对泰顺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为期1个月左右的提级巡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泰顺县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并适当延伸到下属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情况,主要是围绕四个方面开展巡察监督: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一是委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对浙江、温州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省第十五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情况。二是强化政治机关建设情况。三是履行职能责任情况。四是配合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巡察工作情况。 (二)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一是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二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三是聚焦中心任务推进政治监督工作情况。四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廉洁风险等情况。五是委机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情况。 (三)聚焦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一是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二是干部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情况。三是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四)加强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看上轮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年度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整改及建章立制情况。 三、联系方式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监督,提高巡察工作实效,市委第四巡察组在泰顺县罗阳镇乌岩岭路4号设立意见箱,意见箱由巡察组专人负责开启。其他联系方式:①举报电话:17769503259(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②邮政信箱:温州市邮政专用信箱104号市委第四巡察组(邮编325009);③电子邮箱:wzswxcz4@126.com。 中共温州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2年8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