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全覆盖 利剑显锋芒——十四届泰顺县委巡察工作综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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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十四届县委启动首轮巡察,标志着泰顺县委巡察工作全面启航。巡察以来,泰顺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把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以推动解决问题为落脚点,合理安排巡察节奏和频次,对371个党组织开展了巡察监督,实现十四届县委巡察全覆盖。 一、总体情况 1.全覆盖 先后开展了九轮对62个县直部门、1个国企和19个乡镇的常规巡察,完成对289个村(社)党组织的延伸巡察,并组织对8个县直部门、5个乡镇、44个村(社)开展了巡察“回头看”。落实上下联动工作要求,完成了一系列省市部署的刚性任务。 2.显成效 累计发现问题4265个,移交问题线索412件,党纪政务处分122人,移交司法机关6人,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完善制度408项,充分发挥了巡察管党治党利器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具体做法 1.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履行巡察主体责任 启动巡察工作以来,泰顺县委牢牢抓住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牛鼻子”,始终坚持巡察工作的政治定位,把巡察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组织领导,自觉跟进、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历任县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主持召开28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和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工作,为巡察工作把关定向、破解难题,推动主体责任有效落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指导,召开9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普遍性、制度性问题。 2.创新巡察方式,推动巡察有形有效覆盖 五年来,县委始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三个聚焦”,以部门乡镇为重点,探索开展部门+基层站所及二级单位的“覆盖巡”、乡镇+重点村社的“捆绑巡”、直接巡村等方式,推动巡察触角全面向基层延伸。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实施“4+x”重点项目专项巡察,通过一周一巡察、一巡察一专报、一专报一整改,全力破除项目推进“中梗阻”,累计完成巡察重点项目93个,编发重点项目巡察专报98期,县领导批示78件次,提出意见建议380余条次,成功清障问题300余个。聚焦单位主责主业,通过“领导点题、巡察办接题、巡察组破题”的“点题式”巡察,部署安排对扶贫领域、基本养老保险扩面、立人集团处置、营商环境等4个特定行业领域开展专项巡察,推动问题“溯源”清查,实现巡察效果最优化。第七轮巡察起,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探索实施“巡察+数字化”工程,创新打造巡察“二维码”有效拓宽群众信访渠道,大大提高群众参与巡察监督的积极性。 3.深化贯通融合,汇聚各项监督工作合力 县委深入探索巡察工作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路径,建立出台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政法、信访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协作机制,加强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融合贯通。巡察进驻期间,组织开展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等专项监督检查,监督合力更为聚集。针对巡不深、察不透、巡察专业力量不足等问题,探索“巡察+审计”联动监督新模式,先后在第八轮巡察、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工作中巡审双轨并行、同步联动,有效发挥监督成效叠加作用。同时,坚持主动对标、同向发力,将上级巡视巡察监督的内容作为县委巡察监督重点,一体谋划、协同推进,先后组织开展了人防系统、小微企业园、涉粮问题专项巡察以及供销系统回访检查,共发现专项领域问题76个,移交问题线索3条,党纪政务处分2人。 4.做实整改监督,强化巡察成果转化运用 五年来,县委始终把抓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为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从完善制度、压实责任、推动整改、用好成果等方面入手,把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深化构建“巡察+纪检”“巡察+组织”“巡察+宣传”等多部门协作抓整改工作格局,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通过温州市巡察整改全程监督平台,推动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部门参与整改联审,大大提高问题整改率,截至目前十四届县委巡察整改率为99.91%。巡察以来,县领导就落实巡察整改不力问题,约谈分管或联系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10人次,充分释放巡察监督不是“一巡了之”的强烈信号,形成震慑效应。针对普发性、系统性问题,编发16篇巡察专报直报“五人小组”,先后辐射带动全县开展党务、财务、工程项目专项业务轮训,开展全县党员档案清查、不合格党员专项整治和出国(境)专项清理等,有力推动系统治理,切实发挥巡察“1+N”联动整改效应。此外,固化总结提炼巡察推动整改成效明显的案例26个,汇编巡察整改案例选集。 5.强化自身建设,锻造过硬巡察铁军 五年来,县委对巡察工作重视程度、保障力度持续加大,为全县巡察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奠定坚实基础,推动县委巡察工作经历了由探索实践向制度化、规范化的逐步转变。2018年组建“一办四组”,明确巡察办为县委工作机关,2019年增设县委巡察专业人才保障中心,专职巡察干部从成立之初的11人增加到17人,人员队伍逐步壮大。五年来,县委巡察机构先后调整交流干部21人,其中提拔使用2人,职级晋升10人。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县委先后制定了开展巡察工作的五年规划、实施办法、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等制度,县委巡察机构制定出台了涵盖巡察主体框架、实务操作、协调机制、自身建设等方面26项工作制度机制、流程规范,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巡察制度体系。 三、今后五年 五年砥砺淬炼,利剑锋芒尽显。完成一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 在新的征程上,泰顺县委巡察机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巡察党内监督前哨、发现问题尖兵、从严治党利剑的作用,持续发扬斗争精神,永葆自我革命勇气,以巡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打造浙南明珠最美山城,建设山区共同富裕“重要窗口”,推进泰顺绿色跨越式发展不断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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