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11-04 来源:泰顺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字号:[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9日至2022年1月2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住建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2年3月3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住建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住建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将学习教育贯穿巡察整改始终,层层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两个确立”的具体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折不扣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迅速成立县住建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张小华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县住建局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以及完成时限,层层压实压牢整改责任。三是完善制度机制,推进标本兼治。紧扣问题,找根源,注重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责任,逐一对账销号,逐项跟踪问效,有效推动问题条条整改、件件落实。

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14个方面17个问题,我局制定整改措施51条,截至目前,已整改问题17个,整改完成率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批评教育及谈话提醒7人次,建章立制12项,其中制定制度9项,修订完善制度3项。

一、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责任未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更新完善内部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管理人员、科室站所工作人员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并对财务室相关人员进行约谈,进行警示谈话,提高思想认识。

二、关于“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财务报销程序把关,按照现行有关财务、公费管理规定,完善内部财务制度,提高制度可执行性和实效性,组织办公室、财务室相关人员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落实整改;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进一步规范出差、公务支出等报销手续及流程。

三、关于“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提升”问题的整改

通过自纠自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土壤测试办理时间由15天压缩至8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时间由3天压缩至2.5天。加强“三服务” 提速审核备案,已实现企业事项100%开通网上办理,多个事项“跑零次”,企业信息备案“最多14天”。主动指导工程质量检测等机构,增强规范化运行,提升服务水平。

四、关于“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依托“浙里建”平台应用对各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通过现场监督交底等方式要求新开工项目使用“浙里建”项目,并将平台使用情况作为项目开工必要审查条件之一。推进《“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不含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管理办法》制定与执行。

五、关于“履行全国文明县城创建牵头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联合共建单位、物业单位等单位70余人组成9个整治小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劝导整治楼道乱堆放3200多处、飞线140多处及乱停车390多起等不文明行为。联合消防队、交警、综合执法、文明指导中心、罗阳镇等单位开展3次消防车通道执法行动,在香江花园小区周边新增机动车位37个,非机动车位47个,对华鸿三期、学仕院周边路面进行改造提升。制定《泰顺县物业服务企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对27个物管小区开展“最美楼道”和“最差楼道”评选,有效调动物业公司参与文明创建工作积极性,实现物管小区文明创建常态长效管理。

六、关于“推动建筑业健康发展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2022年至今,共引进建筑业企业7家,进一步提升一二级企业占比,推进乡镇型建筑业总部经济园建设。依托“智慧住建阳光支付”系统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加强在建项目管理人员管理,严格人员备案信息录入及审核,落实开展建筑市场和合同履约专项检查。对照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开展《泰顺县建筑施工领域扬尘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泰顺电视台《聚焦》、《文明泰顺》栏目对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的项目进行曝光,对优秀工地进行正面宣传,引导项目企业借鉴学习。

七、关于“物业行业监管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管,促进其服务水平提升,新招引2家县外企业来泰开展业务,激发本地物业服务市场活力,激励物业企业向更高水平发展。联合有关部门对物业从业人员开展垃圾分类业务培训,指导新开盘小区开展前期物业服务费招标价事项,指导各小区成立或改选业主委员会;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小组,畅通物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不断推动物业与业主良好互动。制定《泰顺县物业服务企业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对照“泰顺文明掌上督”系统、省市督查测评等整改要求抓好考核与执行。

八、关于“保障性住房工作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加快人才公租房装修项目建设进程,并及时联合县委人才办落实分配。落实乡镇每月25日前报送制度,对保障对象实施动态监管。推进《泰顺县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编制与施行,修订《泰顺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力争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等纳入保障,截至目前,我县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已由8.86%提升到10.5%,已提前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九、关于“农村危旧房清理改造工作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印发《泰顺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泰政办发明电〔2022〕7号),成立县级城乡房屋安全排查整治专班,推进城乡自建房管控、排查、整改等工作;落实排查、鉴定、整治进度“每周晾晒”,并将该项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已于2022年7月底完成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行动及系统录入,全县共排查自建房118812户(系统录入率100%),其中四类重点房屋85375户,经营性自建房11083户,排查出疑似危房45处,均已完成解危销号。

十、关于“统筹谋划推进民生工程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加强统筹谋划,强化举措抓城乡污水设施建设改造,截止目前,已完成罗阳镇背街小巷污水治理项目樱花大楼片区、马头岗小区、城南小区等区域污水管道建设改造,完成罗阳镇东部片区管网工程长荣路、长通路污水管道建设改造,进场氡泉大道和泰分路管网改造,推进司前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主体基础施工。压实主体责任,对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加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执行、宣传力度,让该项惠民政策惠及更多群众,截至目前,完成既有住宅电梯加装7台,提前完成市对县4台和县政府民生实事7台任务。

十一、关于“行政执法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严格要求经办人员通过系统办理案件,依法制作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图片证据及有关现场核查说明,增强调查询问笔录逻辑性和严谨性。强化举措,要求做到及时准确缴纳罚款,目前已追缴案件违约金计6300元。

十二、关于“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不够规范,人防工程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按规定要求与各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并抓好落实执行。根据《温州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21〕71号)文件精神,在供地方案中明确人防工程结建义务和权属,截止目前,新出让的三个项目均已明确约定相关事项,制定颁布《泰顺县国有人民防空工程资产平时使用管理办法》。

十三、关于“经常性纪法教育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管理,持续加强经常性纪法教育工作,通过党纪法规宣讲、播放廉政微电影、组织廉政党课、专题学习研讨等形式广泛开展纪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知敬畏、存戒惧、守纪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教育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

十四、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人才梯队培养机制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对我局部分干部进行岗位调整,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完成超任期中层干部岗位调整和空缺岗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工作积极和主动性。根据执法职能划转进程,划转2名干部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下一步,县住建局党委将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一是持续抓好政治建设,确保新时代住建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党委理论武装,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健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二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进一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四责协同”落实情况考核,对“关键少数”和要害岗位进行重点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重点领域问题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三是牢牢坚持党管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规范选人用人环节,强化干部日常监管,努力实现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四是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全面梳理巡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着重加强成果巩固和总结提炼;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务求实效。把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构建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住建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7-59291911;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1504办公室;联系邮箱:tsxzjj2022@126.com。



中共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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