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顺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11-04 来源:泰顺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字号:[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0日至2022年1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2年3月30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将巡察“回头看”及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就落实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同时,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传达学习《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巡察问题整改的责任意识,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成效,县应急管理局成立了巡察反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统筹抓好整改落实。同时,针对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3个问题,县应急管理局党委按照巡察整改见人见事见制度的要求,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细化问题整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分工,并研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确保整改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党委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多次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协调解决巡察整改期间遇到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人、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确保责任明确、履职到位。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应急管理工作开展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切实增强全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

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12个方面13个问题,我局制定整改措施29条,截至目前,已整改问题13个(29条整改措施),整改完成率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共12件,提醒谈话3人。

一、关于“财务审核还不够严格,存在部分发票无审核人签字、多报公杂费、无票据全额报销车费”问题的整改

由班子成员、财务工作人员组成局财务审核专项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对2018年以来财务审核报销情况进行核查,经查,自2020年上半年至今无发生无公函接待问题,并对2019年公务接待中多报的350元予以追缴,于2021年7月5日上交财政国库;2019年和2020年不存在差旅费报销发票无审核签字的情况,并对2018年以来的多报差旅费予以追缴,追缴金额合计1138元,于2021年7月1日上缴财政国库。同时,由局分管领导对财务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核报销程序。

二、关于“行政执法依然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公示、记录、审核制度。依据2022年《浙江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办法》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评比内容和标准,2022年5月25日下发了《泰顺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规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泰应急〔2022〕12号)文件。完善《泰顺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泰顺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泰顺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泰顺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试行)》、《泰顺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试行》、《泰顺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 案卷评查制度(试行 )》、《泰顺县应急管理局法制员工作制度(试行)》等七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单位法律权威,保障执法对象合法权益,提高监管服务水平,有序推进 应急管理法治化建设,打造公平透明、安全和谐的营商环境,为我县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应急管理保障。二是重新审查整改不规范案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落实对董某某变更烟花爆竹经营场所、泰顺县鑫氧工业配送有限公司无证经营危险物品等案件有关资料进行复查,对存在案卷主体认定、法律适用存在瑕疵、处罚当事人基本信息不全等问题整改补充完善,并和县局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对2021年以来的18个办结行政处罚案件和47个行政许可案件依据《浙江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办法》逐个进行检查,查漏补缺,同时对执法人员也是一次交流学习的机会。三是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 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1 号)和《温州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定》、《<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温州市<安全生产法> 行政处罚裁量暂行标准》、《温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行政处罚裁量暂行标准》等规定,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今年以来,针对案件审核严格按照办案程序步骤来,按照案件立案、法制审核及案审会讨论、案件处罚审批及案件结案4个步骤来,那个环节通不过审核退回重新调查,在案件各个环节审查上进行计分,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夫通过, 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要明确法制审核范围,针对不同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具体法制审核内容,重点审核执法主体、管辖权限、 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适用等情形,探索建立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那个环节出现问题多的由分管领导对案件经办人员或案件审查人员进行约谈。着力构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

三、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不够深不够细”问题的整改

已于2022年6月,印发《泰顺县应急管理局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等制度的通知,并制定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将干部学习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同时,于2022年6月20日对全局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完善理论学习笔记。

四、关于“应急管理履职能力有待提高,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整治和重点隐患挂牌整治工作推进不均衡,存在‘偏科’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完善明确各重点领域安全生产职责,于11月15日印发《泰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泰安委〔2021〕15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城镇燃气、强内河非通航水 、农村公共设施、房屋装修、个人所有非营运大中型客车、民宿、快递电商等安全监管职责,加快推进新业态监管纳入监管范围。同时,印发《泰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泰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泰安委〔2021〕11号)《泰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泰安委〔2022〕11号)等文件,明确专委会工作要求及职能,制定明确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二是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能力提升班,分别于2021年10月、11月和2022年6月召开3期领导干部应急管理知识专题培训班,累计培训人次179人次,通过集中培训等形式,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三是于11月17日印发《泰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泰顺县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泰安委〔2021〕14号)《泰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 2022年度安全生产督查暗访年度计划的通知》(泰安委办〔2022〕7号)《泰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泰安委办〔2022〕13号)等文件,完善建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安全生产暗访巡查等机制。分别于2022年2月、5月完成两轮次安全生产暗访巡查,相继印发《泰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管控力指数的通知》(泰安委〔2022〕10号)《关于全县第一轮安全生产暗访巡查情况的通报》(泰安委办〔2022〕12号)等通报文件,对落后乡镇、领域予以警示通报。

五、关于“应急管理履职能力有待提高,日常监管职责落实不够到位,连续被追责问责”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值班制度管理。完善值班值守工作制度,明确值班室工作职责,规范信息报送的内容、时间、渠道和程序。明确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带班领导,并严格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接收、记录、传递、处理、报送、跟踪、存档、交接班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和信息及时报送,切实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能力。二是强化值班力量建设。配足配强值班人员,实行1名领导带班,2名带班主任互为AB岗,2名干部职工值班,全面落实24小时在岗常态化值班值守工作。密切关注预警性、苗头性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有效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通过全体干部会议以及周一夜学会开展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培训,提高值班人员信息报送能力。三是强化值班保障能力。合理布局值班值守场所、夜间休息室以及小型会议室,形成了具有应急值守、小型视频会议、夜间休息等功能的综合性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室,配备了现场图传设备、无人机、布控球、抢险灯以及集卫星通讯、视联会商等功能于一体的应急通讯指挥车等现场处置设备,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有效保障。同时,督促泰顺县伟鑫竹木业制品厂完成危化品储存不规范问题整改,且该厂涉爆粉尘工艺已于2020年4月份搬离原不符合规范的厂址。

六、关于“应急管理履职能力有待提高,应急预案修订修编督查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已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加快对《泰顺县农业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修订修编工作。同时,督促其他各相关部门修订修编并出台《泰顺县粮食应急预案》、《泰顺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等应急预案。并已开展对部门县直单位和各乡镇应急预案修订修编抽查工作,总体情况良好,部分预案须等省市预案出台后,再进行修订修编。

七、关于“应急救援队伍培育需新举措”问题的整改

已制定《泰顺县应急管理局防汛防台物资储备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救援物资借用流程。2022年6月,联合红十字会对泗溪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训。同时,继续向财政部门争取资金,进一步扶持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八、关于“为企服务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

2021年11月,邀请国家级专家对相关企业开展一轮全覆盖整治指导服务;邀请省市级专家30余人次对企业开展技术咨询和整改指导服务,帮助企业抓好问题整治。并已督促第三方机构出具设计图及整改方案,15家企业已出具设计图纸及整改方案。

九、关于“机构改革后部分工作职责协调不畅”问题的整改

经前期组织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协调会商,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制定出台《泰顺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组织指挥体系、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处置等内容、流程,列明县资规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等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事发地扑救情况设定四个响应等级应对处置森林火灾。其中明确在森林火灾发生时,县资规局全程做好跟踪,视情在火灾事发地成立现场指挥部,统筹做好火场前线火情扑救工作;县应急局做好统筹协调,视情及时调配周边森林消防队伍前往增援;县森防指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全力做好配合;县森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全力做好配合。林蔓常务副县长于2022年4月13日组织县资规局、县应急局等部门召开森林火灾复盘会暨森林防灭火工作协调会,在会上对县资规局、县应急局关于森林火灾“防”与“救”的职责问题上予以进一步明确,要求县资规局主动承担行业监管职责、县应急局履行好统筹协调职能并靠前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后县应急局于2022年4月15日制定《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灭火运行机制的补充方案》,已提交县政府待协商解决并核定落实。

十、关于“党委会与班子会议事规则还需厘清”问题的整改

已于2022年6月30日印发《泰顺县应急管理局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党委会与班子会议事规则,厘清党委会和班子会议权责。同时,明确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做好相关会议安排,规范有关会议记录。

十一、关于“没有严格执行干部出国(境)证照集中统一保管规定”问题的整改。   

已于2022年6月印发《泰顺县应急管理局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等制度,并指定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证照事项管理,规范证照收交、领取记录,做到应收必收、记录完备。同时,由分管领导、办公室相关责任人组成工作小组,全面排查干部出国(境)证照办理和登记备案情况,经查,干部职工均已登记备案。

十二、关于“干部出国(境)证照领取、收回登记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已于2022年6月印发《泰顺县应急管理局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等制度,并指定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证照事项管理,规范证照收交、领取记录,做到应收必收、记录完备。同时,由分管领导、办公室相关责任人组成工作小组,全面排查干部出国(境)证照办理和登记备案情况,经查,干部职工均已登记备案。

下一步,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将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进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高站位谋划、高标准要求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稳进提质。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县应急管理局全面从严治党、加强自身建设的有效抓手和对党员干部的一次廉政教育,对标巡察反馈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的钉钉子精神,统筹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跟踪督查、防止问题反弹。同时,进一步规范党委理论中心组、主题党日、周一夜学等学习载体运用,以学促思、以思促行,切实提高应急管理干部的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强化源头治理,严把握要求、严规范管理纵向夯实政治作风建设根基。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原因,准确把握形成问题的症结,按照巡察整改见人见事见制度的要求,坚持从严从实、立行立改,逐一细化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将这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利契机,着眼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建设,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规范化水平。三是强化责任担当,聚焦新目标、寻求新突破提升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成效。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局党委班子成员主动将自己摆进去、将责任担起来,带头抓好分管领域工作。严格执行党委班子议事、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充分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同时,聚焦防灾减灾、安全监管、应急宣教等年度重点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努力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7599713;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北大街132号;联系邮箱:tsajj@126.com。



中共泰顺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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