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以案促改,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时间:2021-07-28 来源:泰顺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字号:[ ]

“这样的警示教育确实让我受益匪浅,以后的工作中可千万不能成为大会上的‘主角’。”一名干部在参加完警示教育大会后,吐露了自己的心声。

今年以来,泰顺县纪委县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充分结合组内查办的一系列案件,创新工作方法推进落实“131”的警示教育工作机制:“1”即督促案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受处分干部进行一次谈心谈话,“3”即案发党委(党组)召开一次党支部大会、一次领导班子专题分析会、一次全体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1”即案发单位党委(党组)撰写一份“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的落实情况报告。紧紧围绕查改并举,推进综合治理,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警示教育常态化

案件不能一查了之、一处了之,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促改才是应有之义。驻组织部纪检监督组在案件查办后,督促案发单位将警示教育课堂搬进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在向当事人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开展警示教育,让处分决定从“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

为了切实取得“处分一人,教育一片”的“严管”效果,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时刻紧盯归口监督单位特别是案发率高的部门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剖析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方式,让干部警示教育成为常态。

廉政谈话帮扶带

治病于初萌,防大患于未然。在严肃查处案件形成有力威慑的同时,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向案发单位发出监察建议,督促案发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受处分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并落实好监管责任。

“你的违纪问题主要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组织给你处分,是给你敲警钟,不让你犯更大的错误……” 正是这番谈话,让受处分的干部彻底放下原先的思想包袱从而真心纠错。

“此次谈心谈话由案发单位主要负责人采取面对面、同志式、帮助式等方式重点了解受处分人的思想状况、工作状态、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及想法,做好教育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让受处分的同志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怀,真正从中汲取教训。”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如是说。

跟进监督求实效

“以案促改”开展得如何,归根结底要看效果。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实行案件查处警示教育、自查自纠、通报曝光三个步骤,不断在加强监督检查、定期跟踪督促上下功夫,坚决杜绝“以案促改”工作流于形式。

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严格遵循谁承办、谁督办原则,对建议书的执行情况、时限要求、建章立制等内容全程监督,对整改落实情况不定期“回头看”,对不按时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时通报。

截至目前,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归口监督单位的18个案件开展以案促改,督促案发单位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18场次、开展系统性警示教育暨专题廉政党课2场次、收集忏悔反思材料18份、撰写案件剖析报告2份、督促案发单位制定并完善规章制度5条、针对案发单位履职不力等问题发放监察建议书2份,取得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完善制度、解决问题”的综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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