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顺县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7-01 来源:泰顺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字号:[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5日至12月13日,泰顺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泰顺县红十字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6日,县委巡察组向红十字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泰顺县红十字会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反馈的问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研究会,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一是组织落实。会党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由会党组班子成员牵头实施,按照分工,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制定问题整改进度清单,对标对表,按时保质的完成整改任务。二是责任落实。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按照巡察整改“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见建章立制”的六见要求,制定《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认领问题、划定责任,逐条对照、逐条落实,提出整改措施,从严压实落实整改责任。三是督查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一把手主抓,分管领导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科室负责人完成指标任务。全会上下联动,精准发力,合力攻坚,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同时,会党组强化督导,推进落实,根据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动态跟进督查问责,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力求实效。

截至目前,县委巡察组反馈的13个问题,制定23条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整改完成率100%;在巡察整改中,批评教育3人,提醒谈话2人,建章立制6项,其中新制定制度4项,修订完善制度2项。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会党组制定《关于印发泰顺县红十字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从制度上加强落实。进一步明确学习方式,即实行轮流授课解读机制,学习内容由班子成员分块解读,每次学习会至少安排1名班子成员对学习内容进行主旨发言,切实做到有预习、有解读、有研讨、有发言。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相对落后,争先创优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标考核细则,查问题补短板,逐项落实,全面推进。开展“党建+”,创新性开展党建融合,组织党红共建、墨香单位等创建工作,争先创优,创出特色。

三、关于“宣传发扬红十字会人道主义精神办法不多,红会在社会上公信力和影响力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发动红十字志愿者力量,参与人道主义精神传播宣传,加强宣传报道质量,扩大宣传影响力。同时增强捐赠信息公开透明。在扶贫阳光监督平台、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和评判。

四、关于“未落实监督主体责任,捐赠款物使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科学合理使用财政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明确单位行政运行管理费用不在捐赠账户列支,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计提捐赠管理费,合理合规使用捐赠救助资金。完善捐赠物资管理、台账收集整理,及时做好出入库登记,全面盘点清查救灾仓库物资,规范捐赠接收和使用手续办理。

五、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谨,廉政风险漏洞需进一步堵塞”问题的整改

下发《泰顺县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财务规定和操作流程,规范运行。做好固定资产的登记和录入,及时更新资产信息,做到账账一致。同时完成2016年至2017年购买的LED显示屏、除颤仪补登工作。

六、关于“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方面存在短板,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健全”问题的整改

制定《泰顺县红十字会人道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明确救助标准和申请审批要求,依规执行。委托有资质社会中介机构派员处理会计财务事宜,签订财务外包合同,解决未配备专职财务人员问题。

七、关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严肃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求真务实,确保实效。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两必谈”,领导班子之间,分管和科室之间谈心谈话,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问题整改,同时规范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做好党建统筹工作,制订党建工作计划,围绕重点,全面推进,做到年初有部署、半年有汇报、年度有总结。全面落实支部书记责任制,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科学有序安排支部活动,抓好支部书记抓好与支委党员间的谈心谈话工作,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激发党员干部干事活力。

八、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不够到位,民主决策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问题的整改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民主议事程序,做到先研究后落实,先班子成员或者科室负责人提出,后一把手末位表态,充分发扬民主,党员干部发表意见,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应记尽记,不遗漏。

九、关于“未有效发挥普法主体责任”问题的整改

组织党员干部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加强普法的信息宣传和活动宣传。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科学合理安排普法工作。通过联村帮扶,开展弱势群体法治关爱活动。

下一步,县红十字会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转变工作作风,落实“两个责任”,努力打造廉洁、务实、高效的工作环境。二是深化成果转化。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打好“持久战”,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解放思想大讨论实践成果转化相结合,持续深化,把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赌塞漏洞的过程,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扩大整改成效。三是推进红会事业发展。用求真务实的态度、勇于担当的责任、开拓进取的精神,查问题,补短板,强基础,进一步深化群团改革,理顺工作机制,夯实基层红会组织建设,规范会员管理,打响“三救三献”项目品牌知名度,着力推进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7-59290292;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西大街92号;联系邮箱:tsxhszh@126.com。



泰顺县红十字会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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