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雁荡山山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俞书彬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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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温州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管辖,泰顺县纪委县监委对乐清市雁荡山山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俞书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俞书彬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巡察工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待、违规使用公车;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或者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三个月。 俞书彬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理念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漠,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乐清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俞书彬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取消其退休待遇。 俞书彬简历: 俞书彬,曾用名俞书兵,男,汉族,1960年3月出生,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曾任任乐清市雁荡山山庄有限公司总经理、乐清市财政局、地税局办公室副主任、乐清市雁荡荡山山庄有限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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