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时间:2020-09-28 来源:泰顺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字号:[ ]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三魁镇垟溪卫生院院长苏融冰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2013年至2016年期间,苏融冰通过虚增办公经费和广告宣传费等方式套取公款,购买烟酒用于公务接待,合计费用8000余元。此外,苏融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7月,苏融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包垟乡横溪村党支部书记林观远等人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2017年,时任包垟乡横溪村党支部书记林观远、村委会主任陈崇海,通过虚增村建设材料款方式套取资金16000元,用于发放两人误工补贴(各8000元)。2020年5月,林观远、陈崇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西旸镇垟边村党支部书记苏光柱等人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宴请问题。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时任西旸镇垟边村党支部书记苏光柱、村监会主任陈恩富,多次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宴请,共计金额6875元,其中酒水1680元,并通过西旸镇垟边村委会租金收入账外支出。2020年5月,苏光柱、陈恩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国庆、中秋两节将至,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自觉以案为鉴,时刻反躬自省,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切实做到慎独慎微、严以律己。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