筱村镇纪委助力建设全镇“阳光低保”
时间:2020-08-03 来源:泰顺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字号:[ ]

为实现农村低保的动态管理,确保困难群众能真正享受到低保补助资金,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使低保工作真正成为一项阳光工程,筱村镇纪委精准监督全镇落实低保动态调整核查工作情况,为低保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确保低保申请过程正确。通过查看低保户申报材料以及相关资料台账,检查低保办理过程每个环节的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同时,镇纪委通过深入低保户家中了解村干部在低保评定的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和优亲厚友的现象。对在低保申请过程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镇纪委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形成强力震慑,切实杜绝低保办理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二是严格落实低保动态调整。镇纪委要求镇民政办按月动态调整低保名册,对于已经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经济收入状况改善的低保户,镇民政办应及时予以停止享受低保,应退尽退,对家庭条件确实困难的群众,应及时纳入低保,应保尽保,确保在奔小康的路上不抛弃不放弃每一户群众。每月调整后的名单必须及时在全镇20个村的村务公开栏公示,同时一并张贴监督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低保动态调整核查工作,提高了群众对低保工作的参与、监督意识,确保低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建立长效督查机制。根据低保动态管理原则,镇纪委不定期走村入户抽查低保公示情况,检查新增的低保户是否满足低保条件,确保享受低保政策的是真正贫困的群众,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对象“一户不漏”,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对象“一户不进”。

筱村镇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严把低保审核关,杜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让低保工作真正成为公开、透明、公正的“阳光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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