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通报3起村干部违规承揽或干预本村工程典型案例
时间:2020-07-22 来源:泰顺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字号:[ ]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巩固基层作风“清风”行动成果,近日,泰顺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3起村干部违规承揽或干预本村工程项目的典型案例。

一、泰顺县雅阳镇和平村村监会主任季永朝参与本村地基竞买串标问题。2018年9月,雅阳镇和平村村委会公开出售二间地基,时任和平村村监会主任季永朝,明知其儿子参与串标,不仅没有制止,把该情况及时向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及镇纪委报告,还在串标成功后确定地基最终归属中受儿子委托代为“抓阄”并中阄,致使其儿子获取转让费。2019年12月,季永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泰顺县百丈镇建民民族村原村委会主任钟圣温、原村监会主任钟圣洪等人违规插手本村工程项目问题。2014年至2017年期间,时任建民民族村村委会主任钟圣温、村监会主任钟圣洪,在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多个村级工程直接发包给钟圣温的弟弟、姐夫承包。此外,两人还存在套取村集体资金问题。2019年6月,钟圣温、钟圣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泰顺县三魁镇刘宅村村委会主任刘孙胜违规承包本村工程问题。2012年至2014年期间,时任三魁镇刘宅村委会主任刘孙胜,将刘宅村某道路工程项目名义上通过直接发包的方式给某有限公司实施,实际上该项目由刘孙胜个人承建。2020年5月,刘孙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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