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以公职人员为成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清理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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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白鹤渡种植专业合作社已申请注销、泰顺县白岩岭水果专业合作社已主动注销、泰顺县伽泰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承诺整改……”为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违规借贷和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项整治成效,11月下旬,我县启动以公职人员为成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清理工作,截止目前,以公职人员为成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注销18个,正在整改10个。 近几年,得益于国家政策红利,我县作为传统农业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急速增长,带领农民走向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增收之路。但是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主体不实、质量不高的问题,有不少合作社并没有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有些甚至是公职人员为了享受政策而成立的“空壳社”,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规范行业发展,进一步落实泰顺县领导干部违规借贷和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项整治要求,结合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及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县推进工作,11月下旬,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公职人员为成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清理工作,再次为公职人员从事借贷和营利活动划下红线,敲响警钟。 此次清理整治将重点聚焦以下四类:以公职人员成立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空壳社”、“一人社”、“休眠社”、“家族社”;公职人员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违规从事参与营利活动或违规借贷;公职人员涉嫌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骗取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的;党员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他人名义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营利。 清理分全面排查、核查整治两个阶段。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思想不重视,排查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应对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宣传,做好公职人员“空壳社”、“休眠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社主动注销相关工作。在专项清理工作之后,实行公职人员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单位报告备案制度。 “此次清理,将在“两违”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约束我县公职人员行为,释放公职人员挤占的资源,让国家的扶持政策真正为农民带来帮助、带来实惠,提升党和政府形象。”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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