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搭台助力清廉机关建设
时间:2018-08-07 来源:泰顺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字号:[ ]

今年以来,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紧密结合“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念好“引、查、宣”“三字诀”,助力综合监督单位开展“清廉机关”建设,着力打造优良的政治生态。

一是“引”。发挥派驻机构“驻”的优势,加强对清廉机关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做“清廉机关”建设工作的引路人。利用参加或列席各种不同层次会议契机,传达县委、县纪委有关会议精神以及各级领导对“清廉机关”建设的指示精神,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把“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与谋划推进中心工作结合起来。

二是“查”。联合各驻在部门通过实地检查、定期督查、随机抽查、跟踪督导等方式,以“查”为切入点,以“改”为落脚点,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今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及综合监督单位在“清廉机关”建设中,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6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

三是“宣”。指导和督促驻在部门开展警示教育和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利用现代通讯工具和网络平台,总结提炼“清廉机关”建设中的好做法、好事例,加强宣传报道,大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活动氛围,形成单位上下齐心协力抓创建的工作格局。适时召开驻在部门联络员会议、半年工作分析会,为综合监督单位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强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在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推动下,各综合监督单位在“清廉机关”建设活动中呈现出“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成效明显、亮点纷呈”等诸多特点。如县市场监管局奏响清廉机关建设“四步曲”。拧紧思想“总开关”,抓好“三重一大”、“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的落实,夯实基层“桥头堡”,保障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念好监督“紧箍咒”,完善局务会议、局党委班子议事规则,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狠抓内部监管;牵住营商“牛鼻子”,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和“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活动,签订营商环境自查自纠与承诺书175份,查处“为官不为”案件5起。又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着力打造“三型”清廉机关。抓制度建设,打造守纪型机关,以改进作风为切入点,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强化以纪律为尺子的日常监督管理;抓作风建设,打造务实型机关,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禁令”,“向微腐败开刀,让老百姓微笑”,深层次查纠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执行不力、服务不优、作风不实、行为不廉等问题,截止日前已问责1人;抓勤俭节约,打造节约型机关,坚决制止讲排场、铺张浪费等现象。再如县安监局“三化举措”促推清廉机关建设。责任落实目标化,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层层夯实责任;作风建设常态化,出台《县安监局干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外面监督制度”和“暗访走访走查”制度;廉政教育制度化,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和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创新开展“廉教十分钟”活动,今年已活动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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