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通报(第2期):关于2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18-04-03 来源:泰顺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字号:[ ]

       去年以来,泰顺县纪检监察组织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禁令”执行情况,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问题。现将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仕阳镇黄碧龙村党支部书记杨雅鲁、瑞昌村党支部书记吴青树违规承接本村工程问题:

  2015年10月,仕阳镇黄碧龙村党支部书记杨雅鲁、瑞昌村党支部书记吴青树在任村干部职务期间,以朋友名义挂靠温州某建设有限公司,承揽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拖欠工人工资及材料费,导致工程严重拖延,生活污水无法处理,引起群众上访举报,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2017年11月29日,杨雅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青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雪溪乡武岭村村主任蔡家意违规承接本村工程问题:

  2016年8月,雪溪乡武岭村原副主任蔡家意在任村干部职务期间,以其弟名义挂靠浙江省某建设有限公司,承揽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拖欠工人工资及材料费,导致工程严重拖延,生活污水无法处理,引起群众上访举报,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2017年11月29日,蔡家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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