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纪】第15期 | 村干部保险漏报也要受处分,冤吗?
时间:2018-02-28 来源:泰顺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字号:[ ]

前言

村干部保险漏报受处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不得。 

 

案例回顾

王某某,某村党支部书记,在协助乡镇政府核查、审核、申报2016年度某村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过程中,未认真履行核查、审核、申报职责,导致某村农户吴某某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漏保。后吴某某的住房受“莫兰蒂”台风影响造成损失,因未参保无法获得保险赔款25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8月,王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说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显性问题明显减少。但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非显性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而且呈现出五花八门的“新变种”、新动向。比如,上述案件中王某某的行为,表面上看是工作粗心,实则折射的是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不少村干部认为自己级别低、位子轻、权力小,不存在“四风”问题。但官再小也有官僚主义,事再小也有形式主义。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参保人员信息登记、复核对于农村干部来说,是一项普通工作,也是一桩“小事”,但对群众来说却是实实在在的大事。王某某本应尽心尽责、一丝不苟地对群众住房情况进行实地复核,符合条件的进行申报,但却在工作中敷衍了事、审核走过场,导致村民住房保险漏报,致使群众切身利益没有得到保障,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这就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必须坚决予以纠正。王某某受到党纪处分,一点也不冤,这也是我县纪委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有力回击。

权力就是责任,有责任就要有担当。本案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在抓好“最多跑一次”等改革任务、消防安全、扶贫攻坚等各项工作中,一定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守实事求是的正确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严谨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切忌虚华漂浮,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各职能部门一定要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真正把作风体现在为群众服务上。新的一年,县纪委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的精神锲而不舍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打赢作风建设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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