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纪】第13期 | 营商环境不容破坏 “小鬼”难缠要严惩
时间:2018-02-28 来源:泰顺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字号:[ ]

前言

万物生长,皆赖环境。李克强总理提出:“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破坏营商环境的“小鬼”,坚决严惩。

 

案例回顾

2016年7月至12月,董闽东担任龟湖镇新湖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协助处理文福公路改建工程第6标段相关政策过程中,先后三次向承包文福公路改建工程第6标段路达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无偿借款合计人民币130000元,用于个人资金周转,至今尚有人民币50000元未归还。此外,董闽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1月23日,董闽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说纪

文福公路改建工程是我县今年的重点工程,文福公路的建设,无论是出行还是经济发展,无疑都会给沿线的泗溪、仕阳、龟湖群众带来不少好处。然而在建设过程中,却出现了像董闽东这样的“小鬼”。作为村干部,董闽东本应积极配合,全力支持文福公路改建工程,却利用协助相关政策处理的职务影响,向承包商无偿借款,且至今仍未全部归还。而作为承包商来说,为难纠结,不借款,怕其刁难,政策难处理;借了款,不知什么时候能归还。私人借款和工程政策处理,一件私事一件公事,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就这样被扯在了一起。

该案件虽是个例,但在重点工程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等过程中确实会遇到的一些现实问题。像村干部董闽东这样的“小鬼”仍有存在。“小鬼”难缠,归根到底是一些部门的作风问题。有些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总是以管理者自居,高高在上,对企业指手划脚。少数“实权”部门的中层干部和具体办事人员,该办的事顶着不办,可以快办的事拖着不办,“礼数”不到不签字,“情意”不到不盖章。“小鬼”虽小,却很难缠。他们的所作所为,直接影响了党和政府在广大群众和企业心中的印象,已经成为严重影响和制约地方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必须狠下决心,痛加治理。

万物生长,皆赖环境。李克强总理提出:“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一家企业对一个地方营商环境的差评,很可能降低该地在整个行业中的声誉,对该地的经济发展造成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因此,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其严重后果怎么估算都不过分。

栽好梧桐树,方能引得凤来栖。对于泰顺发展而言,重点工程建设、招商引资是推进地方发展建设的头等大事。吸引更多的项目落地、有效地推进工程建设,都离不开优良的营商环境,而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更离不开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不断增强为企业服务的主动意识,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及时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对于那些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给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者,各级纪检组织要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重拳出击,严惩不贷,为泰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除弊,为优化泰顺营商环境清障。

 

纪律链接

《泰顺县招商引资亲商清商“十个一律”效能问责办法(试行)》

在招商引资(泰商回归)项目推进过程中,各乡镇、各部门,以及经授权、委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含临时工)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力,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影响招商引资(泰商回归)工作成效,损害投资发展环境,侵害投资商的合法权益。对有关单位或个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将实行效能问责:

(一)对县委、县政府有关招商引资(泰商回归)的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执行不力,贻误工作的。

(二)相关工作事项未按照《泰顺县招商引资亲商清商“十个一律”制度》中所规定的要求时限完成的。

(三)对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无故不履行承诺的,或者对投资商反映的问题不予理睬和不及时协调解决,导致招商项目迟迟无法落地或投资者撤资的。

(四)办理审批事项中,办事人员未能一次性告知,造成项目业主多头跑路的,或者存在故意刁难、敷衍塞责、态度冷漠、语言生硬、办事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故意不受理、不办理,以及不按规定时限办理的。

(五)因政策处理不到位、服务保障不得力,导致招商项目无法按时开工或者造成企业外迁的。

(六)对发生在招商引资企业、项目单位的敲诈勒索、盗窃、聚众哄抢、强搬强运、强买强卖等各种危及企业生产、生活和职工人身安全的行为,不及时处理或打击不力的。

(七) 无法定依据向企业强制提供收费服务、强制收取押金、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接受有偿服务或购买指定产品,或者强制企业加入行业协会并收取年费、会费,或者向企业乱摊派、拉赞助、“吃拿卡要”的。

(八)利用职权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企业和群众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造成中介机构服务垄断的;或者对依法设立的各类中介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书不同等对待,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违法实施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开展行政执法时,不按规定报招商引资主管部门备案的。

(十)接到业主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未完成调查核实工作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30个工作日内未给予兑现优惠政策的。

(十一)其他影响招商引资工作效能或损害招商引资(泰商回归)投资环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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