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泰顺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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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 不断开创新时代泰顺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在中国共产党泰顺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11日) 李 群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泰顺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县委旗帜鲜明、以上率下,带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服务发展,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在全市同类县中排名第一;全面从严治党群众满意度调查全市排名第一。 (一)强化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八必问”查处曝光影响“最多跑一次”改革典型问题5个,问责14人;实行“五必查”开展“大拆大整”督查209次,发现问题84个,问责51人;实行“五大监督”开展“五水共治”督查114次,发现问题11个,问责15人;制定“十条禁令”优化营商环境,发现问题4个,问责4人。加强换届纪律监督检查,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全县共审核362批次6652人,否决不合格人选76名,专项查处违反村居组织换届纪律案件11件,党纪处分11人,确保换届顺利完成,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积极协助县委完成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整改任务和市纪委反馈的落实主体责任整改意见,9名党员干部因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受到党纪处分。 (二)全力探索实践,积极提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泰顺经验。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顺利完成机构设置、班子配备和人员转隶等工作。认真做好“全融合”文章,开展“全员谈心”“全员练兵”“全员办信”等活动,推进人员、机构、业务和情感深度融合。积极履行监察职能职责,相继制定11项制度,探索使用8种监察措施;县监委立案11件,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件,采取留置措施2件,直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人。将派驻纪检组统一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授予部分监察权,聚焦监督部门工作重点、权力焦点、监督盲点开展派驻专项监督,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自办案件22件,有效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三)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共识进一步形成。牢牢牵住党委主体责任“牛鼻子”,积极协助县委落实主体责任,成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全县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会议、每季度县委党风廉政专题例会,全年专题研究执纪审查、正风肃纪等议题32个。协助县委制定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汇报工作规则,督促乡镇党委按照“统一时间、统一议程、统一反馈”要求部署落实,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对21名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予以问责,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持续高标准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巩固拓展工作成果,专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起27人,党纪政务处分1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9起,3起被省市纪委选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向全社会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开展“强责任敢担当,治顽疾优环境”作风建设活动,出台机关工作人员“庸懒散慢”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开设“懒政曝光台”,开展“庸懒散慢”四类作风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调查,党纪政务处分114人,懒政曝光32期,形成强大震慑。创新“群众+系统+乡镇”千人评议机制,强化结果运用,评选群众满意单位10家、不满意单位7家,对排名末位的18家单位实行挂牌整改,倒逼基层改进作风,群众满意度从2016年的95.5%提升至2017年的97.3%。 (五)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65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739件,立案147件,党纪政务处分139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专项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28起,党纪政务处分33人,通报典型问题16起23人。开展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处理党员干部10人。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坚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质量有保证”,完善领导接访、包案和督办机制,有效化解重复访、越级访积案21件。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通过“以案说纪”和“一对一”教育帮带,体现组织的严管厚爱。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健全案件移送管辖、审查起诉及协调沟通机制,增强反腐合力。 (六)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制定《泰顺县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06人,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79.04%、14.02%、4.82%和2.12%,促进党的各项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为52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有效保护干净干事者的积极性。加强纪律教育,开展谈心提醒教育1334人次,其中乡(科)级138人次。开展廉政档案建档工作,采集党员、干部信息3万余条,为全面掌握“树木”“森林”状况提供有力保障。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积极宣传纪检监察工作新成效,进一步传递“开门反腐”理念。 (七)深化巡察监督,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突出政治巡察定位,深化农村基层、县直单位、重点项目“三位一体”巡察,对2016年已巡察的15家县直单位、38个重点难点村、6个重点项目开展“回头看”。完成新一轮17家县直单位、117个村居、10个基层站所的巡察,发现问题273个,移送问题线索120条,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用充分彰显。完成对文泰高速公路泰顺段、生态大搬迁等全县42个重点项目专项巡察,解决问题146个,有效助推重点项目提速,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出肯定批示40个。协助县委制定巡察五年工作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巡察工作常态化。 (八)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扎实开展“树新形象、做好榜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机关党建工作,通过开展“做一名合格纪检监察干部”主题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强化对党忠诚的行动自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全员培训和师徒结对挂职锻炼,组织执纪审查业务培训4期,培训660余人次,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完善全员绩效考核办法和乡镇纪委、派驻机构考绩办法,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19个乡镇纪委自办案件48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立打听案情、干预执纪审查情况报告等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和办案安全。开展审查调查、个人事项报告抽查回访,受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6件,对4件存在苗头性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当前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依然任重道远。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识不到位,压力传导存在递减现象,特别是个别乡镇、村居和部门下属单位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认识和运用还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走过场现象,没有真正起到红脸出汗效果;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够强,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基层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干部担当精神、实干作风与新时代泰顺发展还不相适应,改善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效能的呼声比较强烈;农村党风廉政基层基础不扎实,涉纪信访矛盾问题仍然突出;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把握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予以解决。 二、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求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要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新时代泰顺绿色高质量发展上来,坚守职责,强化担当,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要跟进一步。浙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更加自觉地用这一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干什么”的问题上,要深刻领会和坚决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怎么干”的问题上,要长期坚持、不断深化“六个统一”;在“谁来干”的问题上,要按照“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要求,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纪委是政治机关,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更高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没有离开政治的经济,也没有离开经济的政治。县委提出“发挥五大优势、干成五件大事”,目的正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最终体现的是党的宗旨。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从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坚守职责定位,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当前,我县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只能紧不能松,只能向前,不能后退。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要始终秉持新时代“探路者”的责任担当,推动作风建设由侧重治奢治乱向全面治理转化,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有效延伸,协助县委加快推进新时代“清廉泰顺”建设。 (四)必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从严治党越向纵深发展,越要坚持不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不断提高依规治党依规履职的政治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大修订的党章,准确把握从严管党治党的基本要求,以及党章对纪委“三大主要任务”和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责”的充实调整。要从党章规定出发,忠实履行职责,抓准抓实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担负起新时代纪律检查机关的历史使命。 三、2018年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部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清廉泰顺”建设为总抓手,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努力构建与泰顺秀美风景相媲美的政治生态,为我县实现新时代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保障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发挥政治巡察作用,聚焦“七个有之”,对照“五个必须”,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坚决抵制、勇于斗争,以严的要求和高的标准,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同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原则和制度的现象作斗争。积极协助县委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整体把握乡镇部门的政治生态状况,加强动态分析研判,把情况摸清楚、搞明白。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以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 维护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权威。建立重大决策部署专项监督机制,开展“一对一”跟踪督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重点项目推进、招商引资落地、“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中“搞变通”“打折扣”“设路障”问题,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落实改革创新容错免责办法,对在改革创新、推动发展中出现问题的,严格甄别区分,宽容失误,旗帜鲜明为改革者鼓劲、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建立监察、巡察、派驻三个“全覆盖”监督体系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发挥先试先行优势,全面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继续全要素深入试用各类监察措施,延伸拓展监察领域,积极创造泰顺经验、提供泰顺素材。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审计等单位的协作配合,进一步规范违纪违法案件移交、查办和监督程序,构建高效协同办案机制。按要求设置乡镇监察机构,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拓展延伸,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和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深化政治巡察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执行党章情况,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打造专项巡察升级版,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协调推进,做到对触犯“高压线”的问题、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和纳入上级巡视巡察的问题必巡,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巡察谈话、专项查纠、线索移交、信访件处置等工作,健全完善反馈报告、公开评议、专家会诊、成果运用等制度,形成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建立巡察人才库,形成巡察工作实施、成果运用、队伍建设上下联动的一体化工作格局,增强监督整体效果。 深化派驻专项监督。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把派驻监督工作和派驻机构队伍建设纳入全局工作一体部署、通盘考虑,加强工作指导、综合协调和工作考核,配优配强派驻力量。深化派驻专项监督工作,紧盯监督单位“权力集中、资金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三个重点,探索建立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报告制度,加强核心权力运行情况动态监督和跟踪评估。完善委领导、机关科室、派驻机构联系和协作配合机制,整合派驻机构与委机关、相关单位的纪检监察资源,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督体系。 (三)驰而不息整治“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 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协助县委制定《泰顺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办法》,对照享乐主义、奢靡之风“12类问题”,紧盯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基层站所、村居等重点领域和重要节点,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整治、检查抽查等手段,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收送“三礼”等问题,防止反弹回潮。对照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10种表现”,重点查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加大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倒逼党员干部改进作风。 专项整治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纪律监督十条举措,开展“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活动,组建作风督查小分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利用职权在企业搭股经商,利用中介机构谋利,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以及“吃拿卡要”等各类损害企业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进行系统排查、优先办理、限时办结。继续发挥“懒政曝光台”作用,严厉整治“庸懒散慢”和不担当、乱作为等问题。优化千人评议机制,继续扩大评议范围,实行流动标兵单位评选和“末位挂牌”相结合,突出动态监测和结果运用。 (四)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 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建设覆盖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完善领导接访、包案和督办机制,加强信访举报办理,提高信访举报在查办案件中的贡献率、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实名举报反馈群众满意率,降低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和基层农村涉纪涉腐信访比例。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督促乡镇党委和纪委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对失职失责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妥善解决,维护群众合理合法权益。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建立以县纪委机关为中枢、以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为支撑的案件专项查处机制,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互相交织的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与民争利等腐败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释放重拳反腐信号。做到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件,都认真分析案发根源和案发单位的政治生态,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建议,增强查办案件综合效果。健全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加大涉案违纪款物追缴力度,维护党纪国法权威。 (五)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适用情形,严格转化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既要防止一谈了之、以谈代查,又要防止适用不当、尺度不准。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真正体现组织的严管厚爱。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不搞法不责众,不搞情有可原,不搞下不为例。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四种形态”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的,从严从重处理。对信访举报多、案件易发多发的乡镇部门,开展专项执纪监督。 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加强廉政宣传阵地建设,把纪律教育和清廉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深度挖掘本地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背后的清廉元素、家风元素,发挥传统文化形式和网络新媒体的宣传教育作用,讲好正风反腐的泰顺故事。做优做强“以案说纪”“现身说纪”“旁听庭审”等警示教育工作品牌,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对发生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部门和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开展警示教育和整改规范,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一对一”教育帮带制度,实现查处与挽救相统一。 (六)坚决惩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查处。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对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进行处置。深入一线,着力发现问题线索,直查快办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对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对的,或者不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的,要严肃问责。 开展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治理。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与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查处,聚焦乡镇部门基层站所,严肃查处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健全多渠道信息收集机制,充分发挥巡察、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发现问题线索方面作用。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线索,及时筛选,重点督办,限期办结。 全力推进清廉村居、基层站所建设。实施“清廉村居”培育计划,按照“村务公开及时、三资管理规范、干部廉洁自律、群众反映良好”的要求,精心培育一批“清廉村居”示范点。实施“清廉站所”培育计划,按照“执法公正、服务高效、干部廉洁、群众满意”的要求,精心培育一批“清廉站所”示范点。按照“抓当年、想明年、谋五年”的要求,以点带面,分批培育,逐步形成规模效应,不断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七)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健全三级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用,健全完善全县主体责任工作会议和每季度县委、乡镇党委党风廉政专题例会制度,探索推行村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实行主体责任动态考核,协助县委将“清廉泰顺”建设纳入对乡镇部门年度考核体系,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起部署,归并考核,重点考核指标每季度公示,激发各级党组织争先进位动力。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扶贫开发、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等主管单位牵头责任,改进计分办法,切实发挥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实现县乡村三级管党治党责任全覆盖。 精准用好问责利器。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继续完善“一案双查”制度,紧盯“关键少数”,对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问责、抓住典型、公开曝光,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对问责工作不力、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发挥乡镇纪委监督作用。完善委领导“两联系、六指导”工作机制,健全联系纪检监察室常态化帮带机制,规范制度和操作流程,不断加强对乡镇纪委开展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处置、执纪审查等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督促乡镇纪委持续深化“三转”,全面聚焦主责主业,坚决执行案件查办工作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规定,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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