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溪乡纪委划出防汛防台“三条”纪律红线
时间:2017-08-01 字号:[ ]

雨情即是号角,汛情就是命令。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充分发挥监督执纪机关的纪律保障作用,日前,在动员部署防御今年第9号台风“纳沙”工作中,东溪乡纪委对全乡防汛防台工作提出“三条”纪律要求。

一要严格落实巡查值守制度。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落实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全乡防汛防台工作政令畅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巡查值守,确保人员到岗到位;台风期间要对所有地质灾害点、安全隐患点、危房、堤防、屋顶山塘等实行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和安全隐患,快速向上级防指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二要严格执行防汛抗台工作纪律。要求各村各科室切实加强防汛防台期间作风建设,严禁借防汛防台之名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及大吃大喝等挥霍浪费、侵占国家和集体资产的行为;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防台资金和物资;严禁防汛期防台间喝酒、打牌娱乐,玩忽职守;严禁脱岗和手机、电话不畅通;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或休假。

    三要严格督查严肃责任追究。在防汛防台期间,东溪乡纪委将对各村及乡机关科室是否坚决服从乡防汛防台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是否落实防汛防台责任制,全体乡、村干部是否严格执行防汛防台纪律,是否自觉坚守防汛防台岗位等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对出现重大险情及事件苗头瞒报、漏报、迟报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将从重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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